交通事故由對方負全責的,保險公司要在限額内先行賠償,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者承擔。如果是因為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的,受害人可以根據具體的傷害程度要求賠償醫療費、工傷損失費、護理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營養費等,也可以要求賠償一定的精神損失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産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1、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2、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複,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3、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産生的合理停運損失;4、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産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