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談戀愛基本都是需要很大開銷的,而花錢的大部分壓力都是在于男生,但這屬于自願付出,如果兩個人後期分手,在女生身上花的錢并不屬于詐騙,除非女方從一開始接觸你就是圖錢,目的很明确。
男生給女生花錢分手了就說詐騙是真的嗎
從我個人的角度來看我覺得并不算。既然你想談戀愛,那麼你就要做好花錢的準備,不可能在和女生談戀愛的時候一分錢不出吧,再說了雙方都付出了感情,怎麼算是欺騙呢?難道分手就算欺詐?那這樣誰還敢分手,我隻能說你的前男友思想太極端,所以你分手是對的。
男生給女生花錢可以要回去嗎
談戀愛男方給女方花的錢一般是不能。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戀愛期間男方為女方花的錢,分手後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給女方的物品視為贈與,而其他消費視為自願的支出。
戀愛期間,男方贈與女方禮物和錢的行為,法院一般不予認定為詐騙罪;貴重物品也要看贈與目的,是否是以結婚為目的贈與,小錢小禮物,法院一般不會支持返還;但是數額較大且女方是有預謀騙取男方财産的,男方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或者是又明确表示是借給女方的,否則是屬于贈與,特别是節日紅包或一些有愛情含義的,比如520、1314、999等。
總之,戀愛期間的轉賬一般是不需要還的,但當轉賬款項性質被認定為借款,則應當返還。
女朋友花了我5萬元分手了
如果對方和你在一起時花了你五萬元後面分手了,那麼你想叫對方返還是很難的,除非對方願意返還,因為在談戀愛期間為對方花的錢屬于自願贈予,除非曾有過明确表示是借給對方即可。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