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林省獨生子女父母都能領取到哪些補貼?
對于吉林省獨生子女父母來講,共可領取兩類補貼:第一是獨生子女獎勵費;第二十在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可領取一次性獎勵金,下面我們一起來看一些具體的領取标準。
(一)獨生子女獎勵費
吉林省獨生子女父母在領取完獨生子女證後一直到獨生2女滿十八周歲止,每月可領取10元的獨生子女獎勵費。我們可以簡單地計算一下,到子女18周歲時,我們共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共:10*12*18*2=4320元。
(二)一次性獎勵金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有獨生子女證并符合獨生子女條件的,可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獎勵費:2000元。
有一點需要注意:吉林省之前是獨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後可按照一定比例享受養老金增發待遇,後來改為發放2000元的一次性獎勵金了。對于以前享受加發養老金待遇的,也将停止此待遇,但是對于已加發養老金額不足2000元的,差額會進行一次性發放。如果加發超過2000元的,超出部分也不再追繳,無需退還。
二、獨生子女父母的補貼誰來支付?怎麼領取?
(一)獨生子女補貼享受對象
1、對于獨生子女父母雙方都有工作單位的,父母雙方都可以分别享受獨生子女補貼;
2、如果獨生子女父母一方有工作單位,一方沒有的,有工作單位的可享受獨生子女補貼;
3、如果獨生子女雙方都沒有工作單位的,則可以有一方享受獨生子女補貼。
(二)獨生子女父母補貼誰來支付?
1、如果獨生子女父母雙方都有單位的,那麼不管是獨生子女獎勵費還是一次性補貼,都有雙方的單位進行承擔;
2、如果是一方有單位,一方沒單位的,那麼将由有單位的一方承擔其補貼金額;
3、如果雙方都沒有單位的話,那麼補貼将由戶籍所在地的相關部門進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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