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世界遺産名錄》是于1976年世界遺産委員會成立時建立的。世界遺産委員會隸屬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于1972年11月16日在第十七次大會上正式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其目的是為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中國于1985年12月12日加入《公約》,1999年10月29日當選為世界遺産委員會成員。截至2019年7月5日,中國世界遺産總數增至55處,自然遺産增至14處,自然遺産總數位列世界第一。
2、被世界遺産委員會列入《世界遺産名錄》的地方,将成為世界級的名勝,可接受“世界遺産基金”提供的援助,還可由有關單位組織遊客進行遊覽。由于被列入《世界遺産名錄》的地方能夠得到世界的關注與保護,提高知名度并能産生可觀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各國都積極申報“世界遺産”。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