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結婚證不能減半學費。
專家表示這條微博“一派胡言”。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甯媛律師表示,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根本沒有以上條文。廣信律師事務所律師歐陽曉軍介紹, 《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結婚證确實是國家級證書,但在高校内,沒有持任何國家級證書都能加學分的說法,持有國際性競賽獲獎證書才能加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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