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作為一種意思表示,除了必須具備意思表示的一般要件外,還有其特定的構成要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要約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約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
(3)要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訂立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
(4)要約的内容必須具體、确定。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十四條,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内容具體确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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