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房産不一定屬于夫妻共同财産。依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财産,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産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但是雙方可自行規定此房屋屬于共同擁有還是按份共有。
婚後買房的注意事項: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在買房過程中,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另外,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産,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産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确認。
2、證件準備是關鍵。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當地連續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
3、主貸、次貸有講究。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确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在确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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