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利息是在您未能全額還款時産生的利息,每筆賬款記賬日起至該筆賬款還清日止為計息天數,日息萬分之五為計息利率。如您使用信用卡預借現金功能,也将産生循環利息,而且需從取現當天起至清償日止,按日利率萬分之五計收利息,按月計收複利,直至您還清為止。
舉例:某持卡人的賬單日為每月7日,在4月1日刷卡消費2000元,4月2日該筆消費入賬,4月7日的賬單上會顯示“本期應還金額”為2000元,“最低還款額”為200元。若持卡人在到期還款日4月25日隻償還200元,則5月7日的賬單上會顯示截至當日需支付的利息,即2000元循環信用本金23天的利息和還款後剩餘的1800元本金13天的利息:2000元×0.05%×23天(4月2日-4月24日)+1800元×0.05%×13天(4月25日-5月7日)=23元+11.7元=34.7元。
循環利息計算法則,如每期消費在最後還款日前未全額還款,則需要從消費入賬日起計算利息。使用信用額度提取現金是從當天開始計算循環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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