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得新疆的軍政管理制度與内地完全一緻,從而有效地保證了近代中國西部領域的安全,進一步鞏固和加強了國家的統一和民族的團結,大大促進了新疆社會經濟的發展,加強了新疆與内地經濟文化的聯系,為清末中國邊疆治理制度的改革樹立了典範,對新疆乃至中國後期的發展都産生了深遠和積極的影響。
曆史證明,這是一種有利于國家統一和封建社會經濟發展的統治制度,但是,由于新疆地處祖國西北邊陲,加之境内民族衆多,經濟發展相對落後,曆代中國王朝在這一地區實行的是軍府制統治制度,無論是漢唐在西域設置的西域都護,還是清朝在新疆設置的伊犁将軍,都是屬于軍事系統的武職官員,其主要職責就是統率駐軍、帶兵打仗和管理軍隊屯田,一般不過問各民族中的行政事務。
到清朝時,軍府制度已經發展到了極緻,其實質上是中央管軍政,但不管民政,民政多由本地王公伯克管理,緻使當地民衆隻知道伯克,而不知清政府,這種體制顯然與國家統一的大局相背離,因而,新疆建省推行與内地一緻的郡縣制自然成為新疆曆史發展的必然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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