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須詳細填寫《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交原執業機構和拟執業機構簽署意見後,逐級向拟執業地所在縣市衛生局提供注冊材料。對審核合格者,在《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管理版)》上予以确認,簽署審批意見,并在《護士執業證書》上打印執業醫療衛生機構名稱、注冊年份等相關信息後,最後到衛生廳申請同意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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