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人的奧秘?來源:光明日報“人”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核心概念,人的問題貫穿于馬克思一生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之中新時代,當我們反複強調“人民至上”“以人民為中心”的時候,充分表明我們一直行進在馬克思開辟的人學大道上實質上,如何科學認識和理解“人”,直接關系到如何科學理解并對待馬克思主義,因為說到底,馬克思主義就是關于“現實的人及其曆史發展的科學”《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以下簡稱《手稿》)中關于人的四重規定性,即人是自然存在物、人是類存在物、人是對象性的存在物、人是社會存在物,充分彰顯了“人”之存在的全面性、豐富性、深刻性,體現了馬克思對于“人之謎”的哲學自覺和解答,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探索人的奧秘?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來源:光明日報
“人”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核心概念,人的問題貫穿于馬克思一生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之中。新時代,當我們反複強調“人民至上”“以人民為中心”的時候,充分表明我們一直行進在馬克思開辟的人學大道上。實質上,如何科學認識和理解“人”,直接關系到如何科學理解并對待馬克思主義,因為說到底,馬克思主義就是關于“現實的人及其曆史發展的科學”。《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以下簡稱《手稿》)中關于人的四重規定性,即人是自然存在物、人是類存在物、人是對象性的存在物、人是社會存在物,充分彰顯了“人”之存在的全面性、豐富性、深刻性,體現了馬克思對于“人之謎”的哲學自覺和解答。
人是“自然存在物”
人首先是自然存在物,這表明人之存在的自然基礎和人對自然的依賴性。馬克思指出:“人靠自然界生活。這就是說,自然界是人為了不緻死亡而必須與之處于持續不斷的交互作用過程的、人的身體。所謂人的肉體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聯系,不外是說自然界同自身相聯系,因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作為自然界的一部分的人離不開自然界,因為“沒有自然界,沒有感性的外部的世界,工人什麼也不能創造”。可見,人是依賴于自然并受制于自然的受動的存在物。而人的獨特性在于,人是以自己的激情、熱情揖别于動物而最終走出了自然界,馬克思指出,當人處于被動或受動的地位時,激情就一躍成為人的最為本質的自然力量,成為人的本質的活動,因為他“感到自己是受動的,所以是一個有激情的存在物。激情、熱情是人強烈追求自己的對象的本質力量”。這就是說,人的激情、熱情是人在感到壓迫、約束的逆境中迸發出來的人的本質力量,是人的受動性的直接呈現。
當然,與動物本能地全面地依賴自然的存在方式不同,人作為自然存在物,是具有能動性的自然存在物。馬克思指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所以,人通過發揮自己的能動性,參與自然界的生活,一方面,整個自然界成為人的對象,為人所有,因為“一個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沒有自己的自然界,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另一方面,自然界成為人的自然界,事實上,在馬克思看來,自然界也絕不是離開人的自在自然,因為“被抽象地理解的,自為的,被确定為與人分割開來的自然界,對人來說也是無”。
因此,人是自然存在物,表明人是能動與受動相統一的存在物。因為“自然界,無論是客觀的還是主觀的,都不是直接同人的存在物相适合地存在着”。所以,人正是在充分發揮自身的能動性的同時,使自然界與人和諧一體,成為人的有機組成部分,誠如馬克思所言:“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體而言,是人的無機的身體。”
人是“類存在物”
人是自為的自然存在物,表明人是類存在物。馬克思認為:“人不僅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就是說,是自為地存在着的存在物,因而是類存在物。他必須既在自己的存在中也在自己的知識中确證并表現自身。”可見,人就是自覺自由的、既在現實中、又在意識中确證自我的類存在物。
人與動物不同,有意識的生命活動确證了人是類存在物。馬克思認為,一個物種的生命活動将其與其他物種區别開來,“一個種的整體特性、種的類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動的性質,而自由的有意識的活動恰恰就是人的類特性”。而人的類特性就體現為自覺自由的活動。馬克思進一步論述了人與動物的生命活動的差異所在,他指出:“動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動是直接同一的。動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動區分開來。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動。”“人則使自己的生命活動本身變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識的對象。”而這種自由的有意識的生命活動并不是直接與人融為一體的那種規定性,因此,馬克思說:“有意識的生命活動把人同動物的生命活動直接區别開來。”
有意識的生命活動是在人的勞動中生成并實現的。馬克思指出:“通過實踐創造對象世界,改造無機界,人證明自己是有意識的類存在物,就是說是這樣一種存在物,它把類看作自己的本質,或者說把自身看作類存在物。”而以“類”來反觀自身、确證自身的存在物就是有意識的、自由的類存在物。在馬克思看來,勞動就是人的自覺自由的活動,人在勞動中真正确認、證實了自己是類存在物,如他所言,“正是在改造對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證明自己是類存在物”。
在這裡需要強調的是,正是因為馬克思把人看作類存在物,才招緻了種種誤讀和诟病。誠然,《手稿》中,馬克思雖然仍使用費爾巴哈的“類”概念來界說人的本質,但是已經賦予其新的内涵。如馬克思所言,正是由于人的有意識的生命活動的觀照,“人才是類存在物。或者說,正因為人是類存在物,他才是有意識的存在物”,因而人的生命活動也是自由的活動。由此可以看出,在馬克思的語境中,“類”這一概念已徹底揚棄了費爾巴哈的“把許多個人純粹自然地聯系起來的普遍性”的抽象的、無聲的“類”,而是對人的有意識的自由的活動或者自覺自由的生命活動的嶄新指認。
人是“對象性的存在物”
正是将勞動這一對象性的活動貫注于人的規定之中,馬克思認為人也是對象性的存在物。不同于将人視為“惟一存在物”以及黑格爾對人的抽象設定的觀點,馬克思開顯了人的現實的對象性特質。
馬克思認為,對象性的存在物在自身之外必有對象,而不是“惟一存在物”。人正是在對象性的活動中使得整個自然界成為人的對象,确認人的本質力量,同時,自然界也是人的生命力等本質力量得以充實、确證所不可缺少的對象。如同太陽和植物的例子一樣,太陽是植物确證自身生命不可缺少的對象,反過來,植物又是喚醒、确證太陽的生命力的表現,二者互為對象,相互确證。不僅如此,在馬克思看來,一切現實的存在物都是對象性的存在物,因為“非對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
此外,與黑格爾對人的對象性的外在的、抽象的或者說純粹思辨的理解不同,馬克思認為,人的本質中内蘊着對象性的規定,對象性的特質是人的本質力量的“設定”。最有力的論證就是,“當現實的、肉體的、站在堅實的呈圓形的地球上呼出和吸入一切自然力的人通過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現實的、對象性的本質力量設定為異己的對象時,設定并不是主體;它是對象性的本質力量的主體性”。而且,馬克思嚴厲批判了那種一時難以消除的根深蒂固的“造物”觀念,他指出,在人類曆史發展的無限綿延的過程中,人始終是曆史的主體,人的被規定或被設定是内在地從屬于人的本質的,而絕非是無中生有的思維的抽象設定。
在清算了關于人的對象性的諸多錯誤認識的同時,馬克思深刻地指出,人在對象性的活動中全面确認了人之為人的對象性特質所在。“人不僅像在意識中那樣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動地、現實地使自己二重化,從而在他所創造的世界中直觀自身。”如果沒有了對象,人就會失去自己的類生活,如果沒有對象性的活動,人就無法實現對自我本質力量的确證,可見,對象化的過程就是人自我生成、自我實現的過程。但正是在對象化的過程中蘊含了人的異化的可能性,也就是說,人正是在自我實現的過程中喪失了自我,人的現實的類對象性、人的無機的身體被褫奪,人的自覺自由的類生活變成了維持人的肉體生存的手段。馬克思關于對象化是如何突變為異化的論證,似乎正是在人的生命活動中找到了答案:人異于并優于動物的地方就在于人具有有意識的生命活動,他可以把自己的生命活動當作自己的對象,因而并不像動物那樣與自己的生命活動是直接同一、融為一體的,人與自己的生命活動是有中介的,勞動、實踐這一中介在私有制的條件下的異化最終導緻人的異化由可能變成現實。
人是“社會存在物”
人是“社會存在物”是馬克思對“人為何物”的本質規定所在,它前承費爾巴哈對人的類的規定性,後啟馬克思的“人,在其現實性上,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的思想,因此具有承上啟下的過渡性。
《手稿》中,馬克思确立了人的社會存在方式或者說确立了社會對人的本體論地位。“因為隻有在社會中,自然界對人來說才是人與人聯系的紐帶,才是他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為他的存在,隻有在社會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礎,才是人的現實的生活要素。隻有在社會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對他來說才是自己的人的存在,并且自然界對他來說才成為人。”通過三個“隻有在社會中”的論斷,馬克思對“社會”的基本内涵或者說對社會的本質作了明确的界定,即“社會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質的統一,是自然界的真正複活,是人的實現了的自然主義和自然界的實現了的人道主義”。這裡的“社會”在本體論的意義上實現了人、自然、社會的内在貫通。
社會是人特有的存在方式,人的“社會”不同于動物的“種群”,“社會的活動”也并非意指“共同的活動”。這裡,馬克思實際上是将專屬于人的“社會”與本能的直接的動物的“種群”區分開來,強調社會對人的本質的、基礎的、為人所專屬的規定性。不管是否采取與他人直接交往的“共同的”或者“種群”的形式,人的活動本質上是一種社會的活動,“甚至當我從事科學之類的活動,即從事一種我隻在很少情況下才能同别人進行直接聯系的活動的時候,我也是社會的,因為我是作為人活動的”。可見,社會的活動并非僅僅指直接通過和别人的實際交往所表現出來的那種共同的活動,人在自我的個人活動中也能夠體現出人的社會的本質之所在。正如馬克思所言,即使“在我個人的活動中,我直接證實和實現了我的真正的本質,即我的人的本質,我的社會的本質”。
人是社會存在物,但人是特殊的社會存在物。馬克思指出:“人是一個特殊的個體,并且正是他的特殊性使他成為一個個體,成為一個現實的、單個的社會存在物,同樣,他也是總體,觀念的總體,被思考和被感知的社會的自為的主體存在,正如他在現實中既作為對社會存在的直觀和現實的享受而存在,又作為人的生命表現的總體而存在一樣。”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馬克思強調指出:“首先應當避免重新把‘社會’當作抽象的東西同個體對立起來。個體是社會存在物。”這為我們正确地理解人與社會的關系作出了基本的規定。如同費希特指出的,“人注定是過社會生活的;他應該過社會生活;如果他與世隔絕,離群索居,他就不是一個完整的、完善的人”。因此,需要特别明确的是,人與社會是相互規定、相互生成的。就是說,作為社會存在物的人并不是單線地被社會所規定,人是社會的人,反過來,人也重構并建構着屬于自己的社會,社會也是人的社會。正如馬克思所說:“正像社會本身生産作為人的人一樣,社會也是由人生産的。”
綜上,人就是通過自由自覺的對象性勞動融入自然又走出自然、實現自我的社會存在物。(作者:王虎學,系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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