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長屬于低于縣二級的行政建制長官,級别相當于現在的派出所所長。戰國時始在鄰接他國處設亭,置亭長,任防禦之責。秦、漢時在鄉村每十裡設一亭。亭有亭長,掌治安警衛,兼管停留旅客,治理民事,多以服兵役已滿期之人充任。
此外設于城内或城廂的稱“都亭”,設于城門的稱“門亭”,均置亭長,其職掌與鄉間亭長同。漢高祖劉邦曾在秦時擔任亭長,東漢後漸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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