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房辦理産權轉讓流程如下:
1、公有住房購買人(簡稱購房人)應向公有住房出售單位辦理認購手續,領取購房用的統一表式資料。
2、在購房前必須協商一緻,确定購房人、職級人、工齡人,簽訂《職工家庭購買公有住房協議書》并由單位出具《工齡證明》和《職級證明》。
3、售房單位根據購房人所提供的文字資料及相關政策規定,核準後把相關信息輸入電腦,計算出購房款及相關費用,經購房人确認和選擇付款方式後,由售房單位與購房人簽訂《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并由購房人支付定金。
4、購房人在合同規定時限内,持《購買公有住房付款憑證》和現金到售房單位的開戶行建行付款。
5、付款後,由售房單位向購房者出具《出售公有住房專用票據》。
6、持上述相關資料,由售房單位或購房者直接到該房所屬房地産交易中心辦理申領《房地産權證》手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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