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我從大專院校畢業,正趕上是畢業分配雙軌制的時候:原則上自己找不到工作的,就按屬地分配到生源地所在縣一級的人事局,如果自己找工作,學校也配合發放派遣證。
我當時的嫂子有個開工廠的舅舅認識長春某機械廠一把手,說沒問題,可以去,讓我拿了他寫的字條去找就行。
初入社會,我是不缺乏膽量的,單獨一人就去了,之前父親還借了1000元讓我見機行事。其實我哪會啊。[捂臉]
門衛處糾纏半天才把我放進去,當我見到一把手的時候,他眼皮隻撩了一下,問了一句:你就是某某某?然後打電話叫來一女的把我領到人事科了。我被所謂的領導氣場壓得沒說出話,那怕是虛假點的寒暄。人事科女科長極不耐煩,說外縣進長春工作需要本科能落戶,專科的要有一張進長審批表才能落戶,今年名額少,領導是個人就讓我想辦法,我能有啥辦法呢?你們這種大專畢業的我們原則上是沒法安排的,扒拉扒拉一大堆。
從一把手的冷遇到這個女人的喋喋不休,我一刹那間感覺到了侮辱,我是個正個八經的大專生,不是非得乞讨一個所謂的正經單位:你們有難處,我就不麻煩你了,謝謝!
臨走時,人事科長好像一番好意的說:要不你再問一下一把手?我沒理他,我決定再不求人!
現在想起來,我做事不夠周全,起碼該和嫂子的舅舅解釋一下,畢竟他也是好心。
之後我就決定到人才市場找工作實習,不做他想,很順利進入一家保健品銷售的公司,月薪500,當時算是可以的,中午還有午餐補助,忘了是50還是60元。分到片區給藥店推銷一種鈣片,每到周末,還需要做義診,地推,促銷,基本沒啥休息,開始我有個自行車騎,後來在租房的樓下丢了,因為沒錢,我就每天走着上班,走着去拜訪客戶,實在累了,才坐下公交車。
說到租房,那時是和大學同學一起合租的,租房前,為了省錢,我和兩個大學同學跑到吉大一個朋友(其中一個大學同學的高中同學)宿舍去住,因為是他們暑假,宿舍空床多,宿管不嚴,我們得以蹭了一個假期的床位,直到人家開學了,我們幾個急火火地找出租房,那時候就是一個小區一個小區的問,沒啥中介之說,一整天,到了晚上天要黑了,才找到一個合适的,當時又累又高興,記得是350元/月,不包取暖費,但是告訴我們,電可以随便用,房主是電工,好像用電上有點說道。
隻一天,搬家就搞定,晚上做了三菜慶祝了一下:炒土豆片,燒大豆腐,好像還有一個湯。
從此我們四人,我,大學同學老四,老三,沒畢業的吉大小東就開啟了同居時代。
1997年冬長春火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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