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産證的房子是可以買賣的。不得買賣的房屋是法律禁止買賣的房屋,沒有産權證的房屋,權屬有争議的房屋,共有房屋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房屋等。所以,有不動産證且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房屋是可以買賣的。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産轉讓規定》第六條
下列房地産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但不符合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産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産,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争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