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提到“主必信、行必果”這句話,一般人都會認為這是誠實守信之人的行為,不會将其與小人聯系到一起,但是《論語.子路篇》第二十章記載了子貢與老師孔子關于何為士的一段對話,在這段對話中孔子很明确的指出“言必信,行必果”是小人行徑,可以說讓人大跌眼鏡。一起來看看《論語》這一章的内容吧,其原文是:子貢問曰:“何如斯可謂之士矣?”子曰:“行已有恥,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曰:“敢問其次。”曰:“宗族稱孝焉,鄉黨稱弟焉。”曰:“敢問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為次矣。”曰:“今之從政者何如?”曰:“噫!鬥筲之人,何足算也。”
“行已有恥”,朱熹注釋為“此其志有所不為,而其材足以有為者也”。對于所作所為有知恥之心,對于可恥之事,即使自己有能力為之,也能堅持自己的志向不變,有所不為。
“硁硁然”,硁讀音為kēng,象聲詞,是敲擊石頭的聲音。這裡引申為像石頭一樣堅硬固執。
“鬥筲之人”,筲讀音為shāo,竹器,容量為一鬥兩升;一鬥的容量則為十升。所謂鬥筲之人,就是形容人的氣量狹小,見識短淺。還有一種說法,認為鬥筲之人是形容人隻知道聚斂财物,目光短淺。
本章的譯文是,子貢問道:“怎樣做才可以稱之為士?”孔子說:“在為人處世時有知恥之心,出使四方,能夠不辱君命,可以稱之為士了。”子貢說:“請問次一等的呢?”孔子說:“宗族中的人稱贊他孝順父母,鄉黨們稱他尊敬兄長。”子貢又問:“請問再次一等的呢?”孔子說:“言必有信,行必有果,如頑石般固執己見,雖然是小人行徑,但也可以說是再次一等的士了。”子貢說:“現在的執政者,您看怎麼樣?”孔子說:“唉!這些器量狹小的人,怎麼能算呢?”
在回答子貢的不斷追問中,孔子指出士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行已有恥,使于四方,不辱君命”,才幹足以有所為,但志向堅定,有所為有所不為;第二個層次“宗族稱孝焉,鄉黨稱弟焉”,朱熹注釋“此本立而材不足”,就是能謹守孝悌之道,但才幹不足;第三個層次則是“言必信,行必果”,孟子說過“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義所在”,大人者,對于道義的理解達到了一定層次,會根據實際情況分析判斷,及時調整方向,使之随時符合道義之要求。
孔子說“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也”,不能簡單理解為“言必信,行必果”就是小人行徑。任何情況下誠實守信都應該是美德,而不應該被認定為小人特性,言必信的前提應該是“先行其言,而後從之”,所以言必信應該是謹慎許諾,而不應該一看是小人也,就認為應該不守信。“行必果”,還“硁硁然”,就是“暴虎馮河,死而無悔”的行為,就是有勇無謀,冒險蠻幹,孔子當然不贊成這種行為,在孔子看來遇事應該“臨事而懼,好謀而成”,才應該是君子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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