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國外的葡萄酒在其國家沒有保質期這個概念,但是在我國原瓶進口的葡萄酒按照《食品法》相關規定,與其他食品一樣,設定進口葡萄酒的最大保質期為10年。從2008年以後我國《食品标識管理規定》:酒精度在10%以上的葡萄酒不需要标注保質期,酒精度在10%以下的必須标注保質期,保質期為10年。
所以,葡萄酒并沒有保質期,它隻有适飲期,即适合飲用的時間,好一點的酒一般在其官方網站都會提供建議飲用時間。如果葡萄酒放太久,過了适飲期,酒可能沒有變質,也沒有過期,但已經不是它應有的狀态,已經不适合飲用。
事實上,我們現在所購買到的葡萄酒,基本上都是餐酒,屬于即飲型,即推出市場之後1~3年内就要喝掉。而具有陳年能力的紅酒市場占比不足1%,且價格不菲。現在有好多紅酒賣家,都不會說自己的紅酒是餐酒,因為人們一想到餐酒,就會覺得掉面,拿不出手。更有商家打出“珍藏15年”的噱頭,這其實就是在誤導消費者。另外建議喜歡喝紅酒的朋友,紅酒的最佳儲存溫度是15~20℃,白葡萄酒則為6~11℃。開瓶之後,最好在3~4天内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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