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知識

 > 離婚糾紛應提供哪些證據材料

離婚糾紛應提供哪些證據材料

知識 更新时间:2025-02-13 19:20:1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百二十一條等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起訴要求離婚的當事人,在立案時須提交如下證據:

  一、結婚證複印件;因結婚證遺失或者其他原因無法提交結婚證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婚姻登記機關開具的婚姻關系證明;

  二、原告曾提過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已出具裁判文書的,應提交該文書;

  三、子女出生證或戶口簿複印件以及對撫養子女的意見;

  四、争議财産清單及争議财産權屬證明;

  五、有債權債務的,提供債權人姓名、地址、借款用途以及處理意見;

  六、有生理缺陷的,提供醫院診斷證明;

  七、其他能夠證明案件的事實證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知識资讯推荐

热门知識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