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主體可分為兩類:
1、承接項目建設的主要單位;
2、所建項目的主要部分。
建設主體單位是指建設方或者發包方。
建設基本解釋:創立新事業,增加新設施,充實新精神。
主體為一多義詞,主要意向包括:哲學名詞、法學用語、計算機用語、化學術語、攝影術語、主體紀年等。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