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的書寫格式,包括以下内容:
(1)首先應當寫明雙方的身份信息;
(2)其次表明雙方同意解除婚姻關系的意思表示;
(3)就小孩撫養權的歸屬、小孩撫養費金額及其交付方式、财産分割等做出明确約定。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規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财産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緻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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