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逐的反義詞:挽留、收容、收留、迎接、歡迎等。
1、挽留:使将要離去的人留下來,出自《明史蔡清傳》;
2、收容:釋義為收留并加以照顧,出自老舍的《四世同堂》;
3、收留:是指把生活困難或有特殊要求的人接收下來并給予幫助;
4、迎接:釋義為走向前接待,出自《東周列國志》;
5、歡迎:釋義為高興的迎接,出自《為學一首示子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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