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
實施主體:忠縣衛生健康委
申請條件
1.未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2.本人為本市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業戶口; 3.本人或配偶曾經生育,現存活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申請當年年滿60周歲。
适用類型:1.夫妻曾經生育子女的認定,以生育活嬰為準。未生育子女的夫妻不納入農村獎勵扶助範圍。 2.夫妻中女方懷孕後離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離家前男方已生育一個子女或出走後收養一個子女的,不納入農村獎勵扶助範圍。 3.獨生子女死亡後,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符合農村獎勵扶助條件的夫妻,可納入扶助範圍。 4.再婚夫妻,再婚後未生育和收養子女,一方符合農村獎勵扶助條件,且在辦理結婚登記時,生育子女方還未享受獎勵扶助的,未生育方可納入;再婚前生育子女方已享受獎勵扶助的,未生育方不納入。未生育方享受獎勵扶助後,同生育方離婚的不再繼續享受。未生育方納入獎勵扶助後,生育方死亡,未生育方可繼續享受,但未生育方再登記結婚的不繼續享受。 5.農業戶口購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作為已享受城鎮社會保障待遇對待。 6.對有退休工資的輪換工或民辦教師、享受城鎮社會保障待遇的農業戶口等視為城鎮戶口。
申請材料
重慶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申報表
(下載網址:https://zwykb.cq.gov.cn/qxzz/bsq/bszn/?itemid=9d070976-d75f-4389-b087-9c8cd2a80e5cregncode=)
辦理地點
窗口地址:重慶市忠縣忠州街道巴王路14号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衛健委窗口
窗口電話:023-54237933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乘坐公交車(101、102、103、104、201、204、207、301)至東坡梯道站後下行150米
常見問題
問題:未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不可以享受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
解答:不可以。
問題:夫妻中女方離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離家前男方已生育一個子女或出走後收養一個子女,男方可不可以納入農村獎勵扶助範圍
解答:能
問題:獨生子女死亡後,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符合農村獎勵扶助條件的夫妻,可不可以納入扶助範圍。
解答:可以
以上就是【忠縣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申請指南】的全部内容,來源:重慶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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