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浙江新聞綜合浙江日報通訊員 陳誼 記者 施力維、浙江公安
10月20日起,浙江省将正式啟動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試點工作,為長三角區域内來浙跨省工作、學習、生活的戶籍居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12月1日起,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業務,還将在滬蘇浙皖四地全域範圍内全面推行。
今年以來,為持續深化戶政領域“放管服”改革、固化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成果,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四地公安機關緊密結合“我為群衆辦實事”實踐活動,相繼推動長三角區域開具戶籍類證明、工作調動戶口遷移、夫妻投靠戶口遷移、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大中專院校錄取學生戶口遷移、大中專學生畢業戶口遷移等多項業務實現一站式“跨省通辦”,取得良好效果,群衆獲得感、幸福感明顯提升。
浙江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便民措施推出後,辦證更方便,群衆在各地公安機關公布的就近受理點即可申請,免去跨省兩地來回跑的苦惱;領證更快捷,申請人可自願選擇受理單位窗口領取和郵遞方式領取,制證周期大幅縮短;服務更智能,依托長三角區域統一相片庫建設,實現照片一次采集、共享應用。
首批試點城市包括:
上海市全市
江蘇省南京市、蘇州市、鹽城市
浙江省嘉興市、紹興市、台州市
安徽省合肥市、黃山市、宿州市
上述試點城市公安機關
居民身份證業務辦理窗口均可受理
哪些群衆可申請?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滬蘇浙皖戶籍人口。
哪些地方可受理?
以下各市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業務辦理窗口均可受理:
上海市全市;
江蘇省南京市、蘇州市、鹽城市;
浙江省嘉興市、紹興市、台州市;
安徽省合肥市、黃山市、宿州市。
哪些材料需攜帶?
(一)年滿16周歲:申請人本人交驗《居民戶口薄》以及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
(二)未滿16周歲:監護人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以及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還需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如未登記與申請人親屬關系則需提交申請人出生醫學證明等其他證明監護關系的材料)。
哪些方式可領取?
申請人可自願選擇到受理點現場領取或通過郵遞方式領取居民身份證。
(一)選擇到受理點現場領取:自申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後,申請人本人攜帶領證回執到受理點,現場核驗證件信息、比對指紋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确認;委托親屬代為領取的,代領人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和領證回執,并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确認。
(二)選擇郵遞方式領取證件:證件于15個工作日内制作并郵寄至申請人指定地址。
哪些費用需繳納?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為免費辦理。選擇證件郵遞的,相關費用按照各地現有政策執行。浙江省公安廳自2020年1月起全面推行居民身份證統一快遞服務,浙江省公安機關受理制發的證件提供免費快遞。
“不回原籍、就近申領、快遞到手”
來源: FM93交通之聲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