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稱60歲為花甲之年,“花甲”是“花甲子”的簡稱,這一名稱的來曆和我國古代的幹支紀年法密不可分,幹支,即天幹、地支。天幹本稱“幹”,地支本稱“支”,是上古時代就已出現的一種計數、計時符号。
天幹有十個,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共十二個,即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個天幹和十二個地支(組合時單數配單數,雙數配雙數,如甲子、乙醜,而不能是甲醜、乙子)組合為六十對不重複的計數單位(成語“丁是丁,卯是卯”即源于此。因為“丁”和“卯”分别屬于天幹和地支,混誤不了,所以這個成語的意思是辦事認真,毫不含糊)。組合時,以十幹為主,自“甲”開始,依次與十二地支相配合。到第十支時,十幹已全部配完,那麼再從第一幹開始與第十一支相配,依次類推下去,共得六十組,稱為“六十幹支”或“六十花甲子”、“六十甲子”。六十年周而複始,所以六十歲是“花甲”之年。據考證,公元前十三世紀的商代,我國就已經有用幹支記日的記載,而用幹支紀年,一般認為開始于東漢光武帝建武十三年(公元54年)。在此以前的幹支,是後人加上的。幹支紀年從東漢開始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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