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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受害者是三十一歲的陳潔雲,她在一問會所當收銀員。5月20日下午,下班後遇到大雨,她在吳淞街搭上林過雲的車。汽車開到中途,林過雲停車進入後座,拔出刀子恐吓陳潔雲,取出手铐鎖住她的雙手,用電線将她勒死,将屍體套在兩個麻袋罩,載回家中藏好。次日如法炮制:拍裸體照,電鋸肢解,裝入塑料袋,于夜間運到港島大坑道,抛進叢林裡。
第三個受害者,是二十九歲的梁秀雲,她是一名清潔工。6月17日淩晨的四時下班後,在彌敦道乘坐林過雲的車,準備回大角嘴家中,車到亞皆老街,林過雲用同樣手法,将乘客殺死。林将屍體帶返家中拍照與錄影肢解,錄像帶名為“雨夜行動”。 林過雲為方便“工作”,将攝錄機放在碌架床上,采用自拍功能,拍下他的行動。 由于無需操縱攝錄機,林過雲的肢解工作較上兩次更仔細,他甚至将死者的腹部剖開,挑出腸髒,放在口中品嘗。 林過雲原有一嘗人肉的沖動,但最後由于感到嘔心而放棄。棄碎屍于大坑道林中。
7月2日,年方十七歲的女學生梁惠心,在尖沙嘴參加謝師宴後,天下大雨,晚上11時,乘林過雲的車,準備回慈雲山。林過雲用刀威脅梁惠心,載着她四處遊車河,問她的身世。也談自己的情況。遊了幾小時,梁惠心太疲乏,在車上睡着了。林過雲見狀大怒,立即停車将她勒死,載回家中,乘家人不在,脫光死者衣服拍照,然後奸屍,并将這一過程用錄影機拍下來,再進行屍解,丢在大坑道叢林裡。
林過雲事後曾回憶說,梁惠心是與他相處最久的死者。他殺死對方之前,逼她戴上手铐,與她在出租車内交談了很久,内容都是有關學校、前途、家庭、宗教、靈魂等等。
香港報上,常登有尋找失蹤少女的像片,卻見不到有結果的消息。第一名被害者陳鳳蘭的碎屍,早在2月11日被發現,但警方束手無策,如果不是林過雲自投羅網,不知還有多少少女要遭殃?
1982年林過雲被抓時拍攝
8月16日,一問沖印公司,接到一男子送來沖印的底片裡,有女子的裸屍照,遂向警方報告。警察于第二天設埋伏,乘林過雲取照片時将他拘捕,搜查他的寓所,發現三樽防腐藥水中,浸泡了七個女性器官,又搜出千幅女性裸體像片及淫照、錄像帶和幻燈片,此外還有解剖工具和大批殺人證物。
從發現浸泡的女性器官看來,林過雲顯然不隻殺害四個女子,因為缺乏證物,他隻被控四宗謀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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