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風俗人過世不可以做什麼? 廈門喪葬風俗有移廳、初喪、入殓、停柩、出山、入土、守孝、祭祀、拾骨,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閩南風俗人過世不可以做什麼?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廈門喪葬風俗有移廳、初喪、入殓、停柩、出山、入土、守孝、祭祀、拾骨。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廈門喪葬習俗中的封建迷信成份大部分去除。随着提倡科學,破舊立新,人們思想覺悟日益提高。加之普遍實行火葬,已無棺材,因而入殓、停柩、入土、拾骨等儀式也不複存在。遺像代替木主,喪事從繁到簡,喪禮中,至親還有送軸,一般以花圈或錢代替。喪家在報上刊登訃告,殡儀館設有大、中、小靈堂,供喪家舉行告别儀式,開追悼會。屍體則由火葬場焚化。
一、移廳
移廳,也稱“搬鋪”。家中親人病危,要開始準備喪事,俗稱“後事”。50歲以上的老人或父母,就要移榻祖公廳(正廳)邊,正廳、正寝是一家最神聖的地方,也是一種禮遇,俗稱“壽終正寝”。用兩闆凳和3塊(也有4塊)床闆或門闆搭起“水床”,也稱“過身床”。搬鋪後未斷氣之前,家屬不能當面痛哭,病危者也知時日已到,開始交待後事,留遺囑并希望子孫都能到齊,圍在身邊為其“送終”。搬鋪時,如病危者還有長輩在世,一般不搬進正廳,隻能搬到偏房(袖房)中去。在病危者斷氣之前,為其穿上壽衣,壽衣有3、5、7件不等,一般5、7件為多。穿時,要先反穿在孝男或其他親人身上,一件件反穿,然後全部剝下,一次性正穿在病危者身上。
廈門風俗,死者在外屬于非善終者,如溺水而死,野外吊死或車馬橫禍而死,則死屍不能擡入大廳停放,隻能放于檐下或柴草間,或在外另搭喪棚,喪事一般從簡。
來源:廈門地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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