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機處的主要職能是:軍機大臣每日接受皇上召見,跪受筆錄,負責皇帝下達谕旨的撰拟和參預官員上報之奏折文書的處理。辦理皇帝交議的大政,某些重大案件,皇帝特交軍機大臣審理拟定,或由軍機大臣會同三法司審拟。軍機處的特點是:軍機處實行了嚴格的歸檔保密規定,辦事效率很高。清軍機處還設有專門的檔案房,有專職的保密人員管理這些檔案,由此而使軍機處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之好,同時,為後代留下了許多難得的珍貴史料。 軍機處的建立,标志着我國封建君主集權的進一步強化。是清王朝對中央行政機構的一次重大變革,表現出清代前期政治制度高度集權的趨向。軍機處成立以後,逐漸代替了清建國以來所依靠的滿洲親王,貝勒參預議政的制度,廢除了議政處;同時也削弱了内閣參預國政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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