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
持“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授權書”及商标注冊證複印件到工商局辦理核名;核名後,持工商局發給的核名通知書到相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手續;填寫《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由總公司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填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由總公司蓋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貼上;準備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自有房産提交産權證複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複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産證複印件,同時提供負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持驗資報告、房産證、授權書、股東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