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範疇包括夫妻之間的暴力行為;父母對子女的暴力行為;兄弟姐妹、叔嫂妯娌、翁婿婆媳之間的暴力行為;子女對應贍養的老人實施的暴力或虐待行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3條,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