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老公經常進行家暴,請問家暴的證據如何進行取證
實施家暴的一方,在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向對方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權利。收集家暴證據,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在家裡安裝監控,暴力發生後及時提起多份備存。向公安機關報警請求查處,到醫院門診就醫,要求醫生對受傷部位詳細記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緻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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