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動物防疫法》、《動物防疫條件審核管理辦法》等規定,凡符合以下條件的單位、個人或征得市外資委同意的外商獨
資、合資機構均可申辦寵物診所:
1、有與從事動物診療相适應的固定場所,并符合公共衛生要求;
2、具備二名以上注冊獸醫師和一定數量的獸醫助理人員;
3、必須設置獨立的診療、手術、化驗、藥房、隔離等區域;
4、具有動物診療設施和必備的獸藥;
5、有病曆登記、疫情報告、處方藥物、消毒和無害化處理等管理制度;
具備了上述條件,即可向所轄區、縣或市獸醫衛生監督管理(檢驗)所領取《上海市動物診療許可證申請表》,填表及提供
相關證明後,經實地審核合格後發給《動物診療許可證》, 憑《動物診療許可證》向所在地工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