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就會給予開除處分,不論是緩刑、拘役或是其他實刑。
【法律依據】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