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著名的性心理學家霭理士在他的名著《兩性與社會》中指出娼妓制度的起源說:“娼妓的起源,由于宗教的習俗。”他又說:“宗教的娼妓即所謂聖妓,幾如一公例,其信仰以為人類的孳生活動,有一種神秘和莊嚴的影響,以增大自然的繁殖。”
在古希臘, 性工作者起初承擔的是一份“神職”。古希臘的科林斯,時至今日,人們對這座古城已知之甚少,不足三萬的人口更撐不起其往日的風流。這座城市最繁華的時候恰恰是在“宗教賣淫時代”。在那裡,每位婦女在其一生中至少要同一個外來的陌生人在阿芙洛狄特神廟裡發生關系。有錢的婦女會坐着帶篷的馬車,帶着衆多仆從直奔内殿。在神廟的圍牆内,婦女們一群群坐着,頭上都系着飾帶,讓過往的男人挑選,像是為人民服務的“神仆”。
在漢谟拉比王(公元前1750年)當政時,神殿裡除了男祭司、傭仆、工匠外,還有不少很受人尊敬的女祭司,她們通常來自優裕的家庭;另外,還有居于“神”與 “祈禱者”之間服務的聖職妓女,她們的收入是神殿主要的經濟來源。所以,在那個時候,欲行自由性交的男子,須獻貢品于神。到後來變為出香火錢,與神殿聖妓自由性交,以後再變為賣淫,成為娼妓。這就難怪,古希臘的體育競技會,能夠吸引大量的妓女前往,因為她們都能在短短幾天内賺得一年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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