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到勞動局投訴用人單位或者申請勞動仲裁,是不需要交錢的。發生勞動争議,勞動者可以與單位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勞動争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條,勞動争議仲裁不收費。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财政予以保障。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