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要求賠償。因為婚禮産生的費用是用于雙方結婚用的,離婚時不能要求賠償。但如果是彩禮則如果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是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給付并導緻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情況下可以要求返還。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緻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