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沖紅是針對原開的發票有誤或因為其它原因需更正,需要重新開具的發票調整賬目。(原始發票稱藍票,沖紅是相對原票而來)可以在3日内予以辦理完畢。
2、沖紅受理審核要求:
(一)收付款雙方都未入賬的沖紅發票處理。收款方應将需沖紅發票收回,并在發票各聯上加蓋“作廢”字樣後,按正确的金額重新開具發票;
(二)收付款雙方都已入賬的沖紅發票處理。付款方憑其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開具的“沖紅發票證明”,到收款方辦理沖紅發票手續。收款方憑付款方“沖紅發票證明”,按沖紅發票金額開具紅字發票或負數發票後,再按正确的金額重新開具發票。同時,收款方應将“沖紅發票證明”粘貼在紅字發票或負數發票第一聯(存根聯)後,以備核查;
(三)付款方已入賬,收款方未入賬的沖紅發票處理。付款方憑其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開具的“沖紅發票證明”,同上(二)。同時,收款方應将沖紅發票第三聯(記賬聯)與“沖紅發票證明”一起粘貼在紅字發票或負數發票第三聯(記賬聯)後,以備核查;
(四)收款方已入賬,付款方未入賬的沖紅發票處理。收款方應将需沖紅發票收回,并按沖紅發票金額開具紅字發票或負數發票後,按正确的金額重新開具發票。同時,收款方應将沖紅發票第二聯(發票聯)粘貼在紅字發票或負數發票第二聯(發票聯)後,以備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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