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房産分割分為以下情況:
1、房屋是私房,則要确定該房産是個人财産還是夫妻共同财産。如果被拆遷房屋是夫妻共同财産,則拆遷補償款當然應作為夫妻共同财産進行分割。如果是個人财産,則拆遷補償款也相應的歸個人所有,不進行分割。
2、如果被拆遷的房屋是公房,則要考察當地的拆遷政策,看補償款中有沒有考慮同住人的因素。在許多地方拆遷補償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積為依據進行計算的,并未考慮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時的拆遷補償款應歸取得公房承租權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權是婚後取得的,則補償款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由雙方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九條,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财産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财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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