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如下:
1、與裝修公司協商解決;
2、業主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裝修公司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争議。
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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