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上轉病人時填寫《社區衛生服務雙向轉診上轉單》,注明初步診斷,由經治醫師簽字并加蓋公章,同時電話通知醫院分管社區的工作人員,經認可後轉診。危急重症患者轉診時,需派專人護送,并向接診醫生說明病人病情,同時提供相關的檢查、治療資料。
2、雙向轉診單分存根欄與轉診欄,病人上轉時需持《社區衛生服務轉診單》就診,存根欄由轉出社區留存。
3、醫院院接診後,應認真填寫《雙向轉診登記表》,并及時安排轉診病人至相應病區或門診。
4、醫院在接收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轉診病人,并進行相應的診斷治療期間,專業醫生有義務接受社區醫生的咨詢,并将病人的治療情況反饋社區醫生。
5、當病人診斷明确、病情穩定進入康複期時,醫院專業醫生應填寫《社區衛生服務雙向轉診下轉單》,說明診療過程、繼續治療的建議和注意事項,及時将病人轉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并根據需要指導治療和康複,必要時接受再次轉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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