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刻進行挂失。正式挂失手續應由本人辦理,特殊情況下(如行動不便、高齡等)可委托他人代辦。挂失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委托他人代辦的,須同時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與複印件)。在正式挂失的同時應辦理補卡手續,當場填寫《申請單》,交給社保卡服務網點工作人員辦理後開具《領卡證明》,該證明可作為補卡人補卡期間的臨時就醫憑證。15個工作日後,補卡人持本人的身份證和《領卡證明》到社保卡服務網點領取新卡。
法律依據:
根據《社保法規定》第七十二條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準,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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