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适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家境條件自行選擇,按照法律規定,最好還是讓孩子六歲上學。小孩小學入學年齡大多數為六歲,少數地區為七歲。如果沒有在此年齡内送小孩上小學,就會違法。6歲是孩子的心理與生理都比較适應上學的年齡,太早了或太晚了會給孩子的心理造成一定的壓力,不利于孩子今後的進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