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為兩大類: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産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緻使生産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隐患。
事故隐患是指作業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态,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發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導緻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隐患,加強對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對于預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義。
安全隐患具有以下特征:
隐蔽性:安全隐患是埋藏在生産過程中的隐形炸彈。它在一定的時間、一定的範圍、一定的條件下,顯現出好似靜止、不變的狀态,往往使人一時看不清楚,意識不到,感覺不出它的存在。
危險性:在安全工作中小小的隐患往往引發巨大的災害。
突發性:任何事都存在量變到質變,漸變到突變的過程,隐患也不例外。集小變而為大變,集小患而為大患是一條基本規律。
因果性:某些事故的突然發生是會有先兆的,隐患是事故發生的先兆,而事故則是隐患存在和發展的必然結果。
連續性:實踐中,常常遇到一種隐患掩蓋另一種隐患,一種隐患與其它隐患相聯系而存在的現象。
重複性:隻要企業的生産方式、生産條件、生産工具、生産環境等因素未改變,同一隐患就會重複發生。
意外性:未超出現有安全、衛生标準的要求和規定以外,仍有可能發生安全隐患。
時效性:如果從發現到消除過程中,講求時效,是可以避免隐患演變成事故的。
特殊性:隐患具有普遍性,同時又具有特殊性。由于人、機、料、法、環的本質安全水平不同,其隐患屬性、特征是不盡相同的。
季節性:某些隐患帶有明顯的季節性和特點,它随着季節的變化而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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