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轉讓行為糾紛的類型有:
(一)因股權轉讓合同糾紛而提起的訴訟,此類訴訟又包括:
1、股權轉讓合同的違約之訴,主要是轉受讓雙方當事人就股權轉讓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之履行和權利之實現而發生的争執;
2、股權轉讓合同的無效和撤銷之訴,主要是公司或公司其他股東就股權轉讓合同違法、違反《公司章程》或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利益而提起的訴訟;
3、股權轉讓合同生效後,因辦理股權工商變更登記而産生的糾紛;
(二)因假冒公司股東簽名非法轉受讓公司股權而引發的訴訟,主要指公司股東簽名被他人冒用,導緻其股權被轉讓并喪失股東身份的訴訟;
(三)因公司增資擴股而引發的訴訟;
(四)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實施了對公司股權進行錯誤登記或應當進行工商變更登記而不予登記或擅自将公司股東權益進行變更登記等行為而引發的訴訟。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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