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卧鋪補票規定:
1、有下列行為時,除按規定補票,需加收應補票價百分之五十的票款:無票乘車時,補收自乘車站起至到站止車票票價,持失效車票乘車按無票處理。持用僞造或塗改的車票乘車。持站台票上車并在開車20分鐘後仍不聲明,按無票處理。持用低等級的車票乘坐高等級列車時,補收所乘區間的票價差額。旅客持沒有規定的半價票,減價憑證或不符合減價條件時,補收全價票價與半價票價的差額。
2、有下列情況時隻補收票價:應買票而未買票的兒童隻補收兒童票。持站台票上車送客未下車但及時聲明時,隻補收至前方停車站的票款。經車站工作人員同意上車補票的乘客。
3、下列情況隻核收手續費:旅客未按票面規定指定的日期和車次乘車但乘坐票價相同的列車,卧鋪補票手續費5元。
4、下列情況不核收手續費:在無人售票的乘降所上車的人員。發生車票誤售和誤購時。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