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小腳最早開始于公元969至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李後主的一個窅娘别出心裁,用帛将腳纏成新月外形在金蓮花上舞蹈取悅天子。後來這種風氣漸漸普及到了百姓人家,女子都以纏足為美。那時候的封建文人和士大夫都有着病态的審美,視女子為玩物,賞玩女子的小腳成了一種癖好。另外,古代有着父權制社會男尊女卑”的傳統習俗,女子裹腳之後行動不便會減少出門,所以裹腳也成為約束女子的一個重要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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