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中央黨、政、軍領導機關的工作服務,為國家的國際交往服務,為科技和教育發展服務,為改善人民群衆生活服務。這是中央對首都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做好首都工作的根本職責所在。1983年7月,中共中央對北京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方案的批複,提出了首都“四個服務”的職能定位。2005年1月,國務院對北京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複中,進一步明确了做好“四個服務”的要求。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