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人是古代記載皇帝言行的官職,在現代無法找到相對應的官職。
舍人始于先秦,本為國君、太子親近屬官,魏晉時于中書省内置中書通事舍人,掌傳宣诏命。南朝沿置,至梁,除通事二字,稱中書舍人,任起草诏令之職,參與機密,權力日重。甚至專斷朝政。隋唐時,中書舍人在中書省掌制诰(拟草诏旨),多以有文學資望者充任。隋炀帝時曾改稱内書舍人,武則天時稱鳳閣舍人。簡稱舍人。
擴展:
舍人,官名。《周禮·地官》之屬有舍人,掌理王宮中用谷之政務,計其人數多寡、爵秩高下,以定祿食用谷之多少(舍人掌平宮中之政,分其财守,以灋掌其出入者也。)。秦統一六國後以舍人為丞相及其他大官之屬官,漢代以舍人為皇後、太子及公主的屬官。西晉初曾設中書舍人,主管起草诏令、參與機密,權力漸漸加大。隋唐時名稱叠有變更。
唐中葉後,帶有舍人二字的官職較多,如起居舍人,掌修記言之史,置通事舍人,掌朝見引納;明清内閣中書科設中書舍人,掌書寫诰敕,地位已大不如前。此外,宋有閣門宣贊舍人,元有直省舍人、侍儀舍人,明有帶刀散騎舍人,則皆為近侍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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