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人到人力社保部門領卡後即可啟用社保應用。自領社保卡之日起300天内,憑本人有效證件持卡到金融賬戶對應合作銀行網點啟用金融應用,否則該卡社保應用将被挂失。
2、如參保人确實有事不能親自去辦理,可委托他人辦理。委托他人辦理時,受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證及參保人身份證、委托書。如因金融應用未啟用導緻卡片社保應用被挂失,持社保卡人需啟用卡片金融應用後,到人社部門指定地點解挂卡片社保應用。
3、社保卡持卡人應在領卡後6個月内激活社保卡,其間醫保卡仍可正常使用,激活社保卡後原醫保卡自動作廢,逾期未激活的,原醫保卡将被限制使用。
4、對于已經逾期的,參保人員應盡快持有效身份證件、社保卡到對應銀行辦理社保卡激活,激活社保卡後醫保賬戶餘額自動轉入社保卡内,醫保賬戶恢複正常狀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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