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并核定當月的征收數據。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
2、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每年年度申報當月不受理人員增減,當月新增單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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