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于2016年1月1日施行。
2、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15年12月27日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3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3、12月27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舉行閉幕會,會議應到168人,出席159人,符合法定人數。會議以158票贊成、1票反對,表決通過了反恐怖主義法。
4、反恐怖主義法共十章97條,對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的認定、安全防範、情報信息、調查、應對處置、國際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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